为了进一步落实宜办字【2012】5号《宜春市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和宜审字【2012】3号《宜春市审计局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有关“督查整改”的精神,开展对全市审计机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进行全面督促检查,结合审计实际,制定督查方案。
一、 督查重点和内容
1.对第一、二阶段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自查自纠情况,配合好市、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抽查。
2.对局机关办公和各审计组现场审计情况进行暗访;采取督查地点灵活交叉,督查人员灵活抽调,督查任务灵活布置,督查时间灵活掌握的方式对党员干部到岗到位、服务效能等干部作风情况进行暗访。
3.查受理投诉、举报渠道。是否向社会公布干部作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投诉受理人。
4.查阅文件和台账。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问题,是否进行认真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查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是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6.查严格问责。是否实行“有错和无为问责”机制,对反而典型是否进行处理和通报。
7、查党组记录。重点是看党组对活动是否分阶段进行研究,是否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是否都有书面自查整改材料。
二、组织机构
总督查:程小军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副督查:谢建新 秘书科科长
刘金成 监察室主任
张爱民 机关专职副书记
成 员:局整治办成员、县(市、区)整治办成员
组成2个督查小组。
三、督查方式
1、集中明查。各督查小组根据分工安排,到县(市、区)审计局,听汇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明查时间会事先通知。
2、暗访抽查。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一插到底的方式进行暗访督查。
3、进行交谈。督查小组将明查暗访情况,反馈给县(市、区)审计局,好的给予表扬,有问题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单位负责人向局党组写出检讨,局通报批评,严重的一律问责。
四、督查要求
1、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当前审计任务繁重,各督查小组要加强和县(市、区)审计局的勾通,进行合理安排,保证督查和审计两不误。
2、深入一线,发现问题。各督查小组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现场督查,发现问题,记好纪录。
3、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各督查小组要秉着对市委、局党组高度负责、对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动真碰硬,不徇私情,敢于得罪人,做到责任没落实不放过,整改没达标不放过。
4、坚守岗位,严守纪律。督查期间所有督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四不”工作纪律,即:不准擅离职守、不准违反规定大吃大喝,不准收受督查单位的土特产,不准干扰基层正常工作。特殊情况确需离岗的要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