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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整改工作意见(宜审治字[2012]5号)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 201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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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宜审治字【20123号《宜春市审计局干部作风整治活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和宜审治字【20124号《宜春市审计局干部作风整治活动整改阶段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就第一个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大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出如下整改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会议精神,认真对照市委、市政府的《实施方案》、本局《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和《整改工作意见》提出要解决的“进一步加大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的突出问题,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抓好整改,务必取得实效,使审计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开展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 主要任务

    1、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工作执法手册》,把有关国家审计准则和各项规定,编印成小本子,发放到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对象,尤其是让审计对象更多了解审计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配合审计工作开展。

  2、面向社会上街宣传。组织全系统审计干部由领导带队,面向社会,上街宣传。开展审计法律、法规咨询,散发宣传资料。

  3、充分利用宜春市审计局网,广泛开展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开辟《审计法规》专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8号)、《审计机关封存资料资产规定》(审计署令第9号)、《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让群众了解国家最近时期的审计法律、法规。要公开《宜春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宜春市审计局审计回访制度》、《宜春市审计局署实名信访举报回复制度》,让群众了解市审计局的一些新规定。

  4、经常报道宣传、运用审计法律、法规的好经验、好作法。充分利用我局内部刊物《宜春审计》,组织稿件进行报道,重点报道基层审计局对审计对象和领导的宣传,要挖掘基层审计人员运用审计新的法律、法规服务当地经济取得实效好典型。

  5、举办审计法律、法规培训班。为了学习掌握、准确运用好审计法律、法规,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意识,促进提高依法审计水平,今年下半年要举办1-2期培训班,县(市、区)审计局每局派2名审计业务人员参加。市局全体审计业务人员都要参加。 

  6举办审计法律、法规讲座。及时组织收看国家审计署法律、法规讲座。邀请国家审计署、江西省审计厅专家来宜春讲授审计法律、法规有关知识。邀请专家讲授以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知识,增强法律、法规意识。

  三、 工作要求

  1、加强整改工作领导。成立第一个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大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邓余平副局长任组长,综合法规科科长张小平为办公室主任、综合法规科副科长朱丽芳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综合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工作。

  2、落实整改工作责任。第一个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大审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整改工作及相应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局作风整治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督促各科室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3、突出整改工作重点。三个重点:一是面向社会宣传,要严密组织,领导带队,审计骨干站台咨询。二是网站宣传,要经常更新《审计法规》专栏内容,及时公布新的法律、法规。三是开展培训,办好培训班和举办讲座,审计法律、法规讲座,全年不少于5次。

  4、注意工作结合。各科室要统筹兼顾,将审计法律、法规宣传与抓好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全国统一布置的社保资金审计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建“幸福审计”结合起来,做到活动、业务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5、严明考核。把审计法律、法规宣传列入年终科室考核,做到奖罚分明,对考核不合格要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直至主要领导责任,确保审计法律、法规宣传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效果。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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