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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审帮促’的结合工作”整改工作意见 (宜审治字【2012】7号)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 201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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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宜审治字【20123号《宜春市审计局干部作风整治活动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和宜审治字【20124号《宜春市审计局干部作风整治活动整改阶段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就第三个存在问题“进一步做好‘审帮促’的结合工作”,提出如下整改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会议精神,认真对照市委、市政府的《实施方案》、本局《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和《整改工作意见》提出要解决的“进一步做好‘审帮促’的结合工作”的突出问题,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抓好整改,务必取得实效,做到“三满意”即政府满意、群众满意、被审计对象满意。 二、 主要任务  、认真搞好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审计署6-8号令,审计进点前,公布审计小组名单、审计事项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签订审计承诺书。在审计过程中实行文明审计,多和被审计单位交流,查清事实,证据确凿。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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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增加交换意见环节。按照国家审计署6号令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之前,送达到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再出正式审计报告。为了更好地帮助被审计单位,在收到被审计单位第一次反馈意见后,我们再反馈一次意见,收到被审计单位第二次反馈意见后,再出正式审计报告,达到帮助的目的。

  3、实行跟踪问效。对部分审计认为整改任务大、影响面比较广的被审计单位,组织审计人员,在审计之后,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审计意见落实情况。对于累审累犯的单位报送领导,提出批评和建议,重者按照审计法处理。

  4、不定期召开被审计单位座谈会,听取意见。组织由分管领导带队上门征求意见,包括当地领导和审计对象,虚心听取他们的解释,采取他们的合理建议,帮助政府解决一些困难事情,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三、 工作要求

  1、加强整改工作领导。成立第三个存在问题“进一步做好‘审帮促’的结合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陈琪副局长任组长,经贸科科长刘星为办公室主任、经贸科副科长闻清迷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经贸科,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工作。

  2、增强责任感。‘审帮促’这是国家审计署发出的号召,也是我局工作的主线,第三个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做好‘审帮促’的结合工作”整改工作及相应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局作风整治办要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督促各科室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3、善于找三者之间的结合点。每个审计项目都有一个结合点,且每个结合点都不会相同,只有找到正确的结合点,才能达到审计最终目的,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4、注重实效。把‘审帮促’的结合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年终考核。文明审计考核和审计质量考核也要有‘审帮促’的内容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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