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和《全省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赣开发〔2017〕16号)、《全市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宜开发〔2018〕3号)文件精神,结合审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与基本方略,对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用整治担当抓作风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全面系统清除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形成根源和滋生空间,严惩严治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力克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确保2018年扶贫领域作风明显改进,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2020年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确保脱贫实效和质量,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治理对象
县市区审计局;市审计局相关业务科(室);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和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
三、治理内容
(一)“四个意识”不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工作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口;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研究指导不够,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对本单位脱贫攻坚指导不够,没有形成系统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实施脱贫攻坚五大重点工程不力,政策停留在文件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对定点扶贫、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工作重视不够,派出的干部不得力,缺乏有效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存在“挂名走读”等现象。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精准扶贫基础工作不扎实,建档立卡信息资料数据采集不齐全、存在逻辑错误,动态调整不及时,档案管理不规范。落实脱贫攻坚“四个聚焦”不到位,没有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扶贫项目与贫困户缺乏利益联结机制,存在扶农不扶贫、扶富不扶穷现象。
(四)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出现贪污浪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对深度贫困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支持不坚决,未及时开展审计监督。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告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没有认真考察符合本地实际的扶贫项目,致使扶贫项目长期不能见效甚至亏损,不能确保贫困户分红。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把应对上级考核检查作为扶贫工作的风向标,没有在推进十大扶贫工程,着力解决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等问题上下真功夫。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工作落实走形式,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帮扶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办事拖沓、推诿扯皮,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帮扶措施单一,简单走访慰问、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六)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审计监督走过场,蜻蜓点水,不会深入解剖“麻雀”、不能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不较真碰硬,讲人情、搞平衡、走过场,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问题不予查核或隐瞒不报,袒护包庇。接受非公务吃请,收受礼品及红包等情况。
四、职责分工
成立宜春市审计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邓余平任组长,谢建新任副组长,秘书科、机关总支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办公室于秘书科。
全市审计系统压紧压实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中心来抓,明确责任分工,坚持以上率下,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盯紧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利益问题,扎实开展产业、教育、健康和易地搬迁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大胆揭示,敢于碰硬叫真,形成专项治理强大震慑。机关党总支要加强明察暗访,盯牢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和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工作不落实、作风漂浮等问题,迅速提醒纠正,坚决整改到位。
五、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与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夏季整改”、“秋冬冲刺”三大行动相融合,按以下五个步骤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第一步:动员部署(3月底前)。市审计局于2018年3月制订印发《宜春市审计局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重要任务,一并作出动员部署。各县市区审计局要认真研究落实本单位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和措施,周密制订《工作方案》,并于4月5日前报市审计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备案。
第二步:自查自纠(4月)。结合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聚焦重点、短板、弱项,按照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的要求,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特别是对照国家和省考核2017年脱贫攻坚成效指出问题、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通报问题、省市脱贫攻坚督察组发现问题、新闻媒体曝光问题、受理群众举报问题等方面,全面排查梳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逐个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查明原因,逐个落实整改责任、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明整改纪律。各县市区审计局形成整改工作方案,于4月底报市审计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备查。
第三步:集中整改(5-6月)。对自查自纠作风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即刻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将落实整改作为开展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的首要任务,集中两月时间,采取攻坚措施,在6月底前整改到位,以整改实效接受国家和省脱贫攻坚工作整改督查巡查。各县市区审计局于6月底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审计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第四步:专项审计(7-8月)。7-8月,结合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 对全市十县市区产业、教育、健康和易地搬迁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产业发展扶贫工程、教育扶贫工程、健康扶贫工程和易地搬迁扶贫工程各项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相关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扶贫项目绩效情况,促进扶贫政策落实、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维护扶贫资金安全、提高扶贫资金绩效、推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
第五步:整改提高(2018年9月至12月)。认真分析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产生根源,结合开展脱贫攻坚“秋冬冲刺”行动,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总结专项治理经验,以开展专项治理为契机,完善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制度设计和政策举措,健全作风建设长效保障机制。各县市区审计局12月中旬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专项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专项治理的部署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治理重点、工作举措,确保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二)落实压紧责任。要把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实际行动,作为顺应贫困群众精准脱贫、共奔小康美好向往的重要途径,作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主要矛盾的重要手段,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靠前作战,统筹落实重大政策、解决重大问题,根据脱贫攻坚实际,加大政策供给力度,完善政策举措。
(三)坚持从严要求。要把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作风问题,绝不姑息迁就、下不为例,对专项治理不安排、不督促、不落实或发现问题不整改的坚决问责。
(四)弘扬优良作风。要以优良作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大兴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好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坏作风。要多做一些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调研,少提一些高高在上、不接地气的要求,真正摸清找准作风建设薄弱环节,制订落实专项治理整改举措,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政治和作风保障。
(五)大力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推进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宣传政策举措、生动实践、先进典型和脱贫成效,强化正向激励,营造以专项治理推进脱贫攻坚的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