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经局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审计局党组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宜春市审计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宜春市审计局党组
2015年5月23日
宜春市审计局党组及其
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集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
1、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与政治建设、审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年初,根据省、市的要求,细化和明晰主体责任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形成主体责任清单,实施责任分解,明确完成时限,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
3、每年年底,逐项对照主体责任清单,分析总结责任落实情况,在向市委、市纪委报告的同时,向社会公开。
4、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5、每年至少听取一次科室(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督促其切实抓好落实。
6、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局党组中心组每年要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主要负责人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坚持每年对新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
7、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并将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适时在全局职工大会上报告。
8、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一案双查”制度。
(二)严格遵守政治纪律
9、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党中央和省、市、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党员领导干部“十严禁”、“十不准”、“八个决不允许”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10、严明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11、严格执行党的群众工作纪律、财经工作纪律、人事工作纪律、宣传工作纪律、保密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发生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修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实行任前廉政考察与廉政谈话制度,遵循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公告、考察谈话、征求纪检部门意见、集体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认真解决违规干预、突击提拔、带病提拔、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任人唯亲等突出问题。
13、严格执行干部任期制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
14、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拟任用干部,在公示结束后,须经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局纪检组进行廉政谈话,再予以任命。
(四)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5、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责任力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以暗访为主的监督检查,坚持不懈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16、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具体责任行为“签字背书制度”,由党员干部本人、单位主要领导和监管责任人三方“签字背书”、作出承诺。对“签字背书”后发现弄虚作假的,要从严追究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制度,纠正变相超标等违规行为。
17、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等形式,对机关作风进行全面整治,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突出问题。
(五)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18、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履行党组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承担的职责。
19、健全审计反腐败协调运行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对查办大案要案的指导和协调。
20、及时听取汇报和研究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大问题,加大反腐败案件高发性、领域性等突出特征的分析研判。
21、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并认真整改相关部门反馈的问题。
22、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执纪办案,做到严明纪律零例外、惩治腐败零容忍、一抓到底零反复,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国琴第一责任人清单
1、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2、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亲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亲自动员部署。
4、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5、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时末位表态制度。
6、高度重视和掌握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7、加强对党组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每年至少约谈一次党组成员,并根据情况随时进行约谈。
9、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全局树立风清气正的用人导向,自觉接受组织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
10、组织召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将党组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1、模范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12、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13、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科室(中心),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严格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局党组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清单
1、落实分管职责。协助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参与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局党组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科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
2、加强督促指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3、参加检查考核。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积极参与对分管科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4、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本人廉洁从政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6、每年向党组提交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二)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程小军责任清单
1、领导局纪检监察工作,全面完成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2、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和财经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3、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关于党员干部“十严禁”、“十不准”、“八个决不允许”及市委、市委关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要求的贯彻落实;加强“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纠正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4、协助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5、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查办腐败案件,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在向党组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
6、组织开展腐败风险排查和防控,坚持抓早抓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加强提醒谈话,防患于未然。
7、加强对党组成员的监督,实行提醒告知、述职述廉等制度。
8、加强对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对局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根据需要随时约谈。
9、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及时反馈选拔任用干部的廉政状况;对选拔任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10、强化反腐倡廉舆论引导和管控,加强对涉腐突发舆情的监测、研判与处置,凝聚反腐倡廉正能量,营造崇廉尚俭的浓厚氛围,加大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力度。
(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余平责任清单
1、在局党组日常工作中,协助完成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2、抓好分管科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督促指导财政金融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一科,加强对审计业务结果报告审计把关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3、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琪责任清单
1、在局党组日常工作中,协助完成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2、抓好分管科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督促指导政法社保审计科,强化对民生资金审计,加强对信息宣传工作指导,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3、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五)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王孝军责任清单
1、在局党组日常工作中,协助完成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2、抓好分管科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督促指导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综合法规审核审理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3、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六)副局长樊秀江责任清单
1、协助局长完成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2、抓好分管科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督促指导经贸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3、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七)调研员彭泽荣责任清单
1、协助局长完成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2、抓好分管科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督促指导经济责任审计二科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3、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八)副调研员肖平责任清单
1、协助局长完成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2、抓好分管科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督促指导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3、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宜春市审计局纪检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协调
1、根据上级决策部署,加强调查研究,向党组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2、协助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意见,并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3、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管事与管人、反“四风”、抓业务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并及时向市纪委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
4、在局党组领导下,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寓于审计监督和反腐败工作全过程,督促检查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维护党的纪律
5、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开展党风巡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切实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6、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阳奉阴违的行为,教育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
7、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影响党组织的团结统一、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等问题,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8、严肃群众工作纪律,坚决查处与民争利、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
三、严格纪律监督
9、实行约谈制度。对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职工进行提醒约谈;对已经出现轻微违纪违规行为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约谈;对因履职不力,导致重大决策部署无法贯彻落实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约谈。
10、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组织好对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
四、深化作风监督
11、持续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实施细则》的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狠刹公款吃喝风、公款旅游风、公款送礼风、公车私用风、跑官拉票风、推诿扯皮风、打牌赌博风、大操大办风等违规行为,尤其是监督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好 “四严禁、一严格”、“三不许”的要求,狠刹领导干部借机敛财行为,严格自我要求和行为约束,自觉抵制和主动纠正本人及发生在身边的违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查处。
12、组织整治“中梗阻”、“四难”等突出问题,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五、严肃查处腐败
13、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实施细则》的行为,以及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问题。
14、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六、深化党风廉政教育
15、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党政务公开栏、市政府网站等形式,大力宣传廉洁勤政的先进典型,及时通报查办的典型案件。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机制,在局党组的统一部署下,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审计局党员干部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和警示教育。
16、加强对局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七、严肃责任追究
17、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的党建、业务考核制度中,详细部署,任务到人,狠抓落实。要同业务工作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18、建立完善“一把手”的工作约谈机制,并与转岗提任谈话、信访提醒谈话、廉政专题教育和风险防控管理等手段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约束和监督。
八、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
19、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班子自身队伍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机关工作纪律和相关工作报告制度,严防“灯下黑”;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着力 “四风”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审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